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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新规满月 包装依旧

 
国家质检:
 10月1日,国家标准委颁布了《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要求10月1日后生产的化妆品必须标明所有成分。昨日,记者在走访万州城区多家超市时发现,新国标实施一个多月了,在售的部分化妆品成分依然穿着“旧装”,“美白因子”、“清润保湿因子”等文字仍然可见。

   多数化妆品无具体成分

   上月起实施的新国标要求: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应真实地标注化妆品全部成分名称,所标注的名称应该按照加入量降序排列,成分名称需按照国际标准标注,不得擅自更改。所有的成分都要以简体中文标注,进口化妆品也须在其加贴的中文标签上标明。新国标的实施,意味着化妆品要进行集体换装,而类似于“含有天然植物精华油”、“美白导入因子”等字样将被更规范、更科学的标注所替代。

   但记者近日在万州城区多家商场化妆品专柜发现,多数化妆品,如洗面奶、乳液、洗发水等,基本都有“维他命滋养配方”、“清润保湿因子”、“美白因子”等字样,只有少数几种标注了其中含有的重要成分。

   据了解,在购买化妆品时,多数消费者是根据功能购买的,补水保湿、淡化黑色素等。很少看产品的具体成分,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现在产品包装上标注的内容让人看不懂。标注产品成分之后,消费者可以从功能需要去选购,也可依据产品的成分来辨析。

   多数化妆品包装没有变

   采访中记者发现,目前绝大多数化妆品外包装及产品说明中并未标注成分列表,包装依然是“旧颜”。无论是护肤品还是洗护用品,基本只在产品的外包装上提及一种或几种成分。

   此外,一些新生产的化妆品虽然对成分作了准确说明,但专业用语让市民一头雾水,如“EDTA二钠”等,消费者弄不懂这是什么成分。

   化妆品“换装”有缓冲期

   “库存的商品还是按照原来的规定执行。”万州某品牌化妆品的经销商告诉记者,目前在售的产品,大多是上半年生产的,10月1日以后生产的化妆品还没进货。这位人士说:“由于以前没有规定要标注产品成分,化妆品从生产到销售有一定的周期,10月1日以后生产的产品一般要等一两个月才能上柜,而进口化妆品上柜周期更长。”

   据悉,由于10月1日之前生产的产品尚未标注具体成分,新包装的更换有一定的缓冲期,新国标规定,生产厂家可于2010年6月17日前消化存货。
(责任编辑:韩年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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