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四季度,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洗发剂、染发剂等发用类化妆品抽检49件,其中本市生产的29件,外省市生产的10件,境外生产的10件,依据《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检测判定,合格率100%。
此次专项检测的项目包括重金属、微生物以及酮康唑、咪康唑等。酮康唑、咪康唑属于抗真菌类药物,该类如添加于发用类化妆品,难以确保限制用量、限制人群规范使用,而易引起不良反应,已被卫生部列为限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