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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化妆品行业现状分析

 

中国医药报:

欧盟
    欧盟化妆品行业发展起源于上世纪初,迄今已经历了约一百年的发展历程。今天,欧盟化妆品已成为全球化妆品行业的领头羊,涌现出很多世界知名化妆品集团,拥有很多广为消费者信赖和喜爱的世界知名品牌。
    欧盟化妆品市场是全球最大的化妆品市场。根据欧洲化妆品、盥洗用品和香水协会(以下简称COLIPA)2005年的数据,作为化妆品三巨头之一,欧盟2004年的市场销售额达343亿欧元,美国、日本分别为257亿和119亿欧元。欧盟化妆品企业2004年的出口额为70亿欧元。
    如果对欧盟市场份额进行细分,从国别上看,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西班牙占据约50%的欧盟市场份额;从产品类别来看,盥洗用品约为25%、发用品约为25%、护肤品约为23%、香水类产品约为15%、美容修饰类产品约为12%。
    欧盟化妆品行业能够蓬勃、健康发展,除了自身具备的市场与技术条件,简洁、适用、能够及时纳入新科学技术成果的欧盟化妆品法规和有效并利于新产品及早上市的监管体系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在欧盟,《欧盟化妆品规程》是化妆品管理的根本依据。其根本目的是确保化妆品消费者健康安全,同时促进欧共体化妆品法规一体化,消除技术法规壁垒,以促进化妆品在欧盟成员国之间自由流通、公平竞争。避免法规具体实施过程中的差异造成商品流通的障碍,并为不公平竞争创造条件。
    《欧盟化妆品规程》是1976年9月27日正式发布在EEC官方杂志上的,这是欧盟委员会、成员国代表、工业界及其它有关方面如消费者代表经过几年讨论后得出的结果。此后,对于所有已经一体化的法规,所有成员国均要在限定的时间内将这套法规纳入其本国的国家法规之中,与此同时,工业界要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法规。
    《欧盟化妆品规程》因其化妆品定义宽泛、清晰,法规条文比较简洁、适用、有效,能够及时纳入新的科学技术成果,已经被非洲、拉丁美洲和亚洲的五十余个国家所接受,成为世界化妆品法规国际一体化的发展趋势。 
美国
    作为世界上化妆品的主要生产和消费市场之一,美国的化妆品市场规模庞大并且仍在持续增长。2008年,美国个人护理用品工业产值357亿美元,其中护肤品占25%,彩妆占17%,其他用品和口腔用品占28%。美国拥有多家世界知名的化妆品公司,如宝洁公司、强生公司和雅诗兰黛公司。美国化妆品市场集中度高,销售额前50位的公司占据了主要的市场份额。
    美国化妆品监管建立在企业自律基础上,没有针对化妆品的事前注册许可程序,政府部门不对化妆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标签进行审批。化妆品生产企业对产品安全性、成分和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负有完全的责任。所有化妆品,包括从美国以外进口的,都以上述相同方式加以管理。只要化妆品符合所有适用的美国法规,就可以合法销售。
    1938年,《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案》(以下简称《FD&C法案》)首次将化妆品纳入食品药品管理局(以下简称FDA)的管理范围内。《FD&C法案》是美国化妆品的基础法规,其中规定化妆品不能掺假伪劣和错误标注,即化妆品按照预期用途使用必须是安全的,并且必须进行正确的标注。从建立至今,《FD&C法案》历经多次修订,不断完善发展。特别是1960年颁布的《色素添加剂修正案》和1966年颁布的《正确包装和标识法案》(FPLA)。 (责任编辑:韩年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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